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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開租房發(fā)票,開了一年的(2022年11月12--2023年11月11日)發(fā)票,繳納一年稅費,但是完稅證明所屬日期是寫(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是不是有誤的呢?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0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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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這張租房發(fā)票所屬日期寫錯了,繳納一年稅費實際應該是從2022年11月12日到2023年11月11日,而完稅證明中所寫的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恰恰是一個月,與租房發(fā)票中所示的一年不符,所以這張發(fā)票應該有誤。 稅務登記規(guī)定:各類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依據(jù)登記申請人提
2023 01/20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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