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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老師,稅務局退回多交城建稅,應該怎么做分錄呢,與稅金及附加有關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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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稅務局退回多交城建稅的分錄如下:
1. 記賬:
借:應交稅收(或科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或科目名稱)
2. 編制憑證:
借:應交稅收(或科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或科目名稱)
稅金及附加是國家向企業(yè)征收的稅款,與稅務局退回多交城建稅無關。建設稅是指建筑和工程項目建設用地、供電、管道等設施改造以及用于機械設備和器具購置的款項,依據(jù)《建設工程建設稅收管理條例》,繳納多交的對應費用應予退還。因此,上述分錄即是稅務局退回多交城建稅的具體做法。
拓展知識:
建設稅是指建筑和工程項目建設,改建,拆卸,使用,保存,維護,報廢等費用,其中包括工程用地費,供電費,公用管道費,機械設備和器具購置費,燃料、物料等使用費,設備保險費,工程檢測費,稅金及附加等。此外,在建設稅收費用中,還包括政府部門、特殊行業(yè)單位等社會機構繳納的稅款,如特許業(yè)務稅,印花稅等。
2023 01/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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