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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非營業(yè)單位收入超500萬是否也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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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的范圍包括:一、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二、從事營利活動的個人;三、經營營業(yè)性活動的其他組織。而民辦非營利組織(中國民辦教育機構)屬于第三類,它們不屬于獨立法人,不能根據國家規(guī)定設立獨立的財政,因此,民辦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不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的。
但是,如果民辦非營利組織的收入超過500萬元,就需要將其轉為一般納稅人,以便依法交納企業(yè)所得稅。而500萬以下的收入則不需要轉換,而是只需要按收入的性質和所得額來申報和繳納應稅款即可。
拓展知識:
按照我國現行企業(yè)所得稅條例,個體經營者需要按照分支機構納稅人的方式參與稅收管理,其中包括:一、未轉為一般納稅人但收入超過20萬元的個體工商戶;二、未轉為一般納稅人但收入超過500萬元的其他個體經營者;三、未轉為一般納稅人的其他組織或企業(yè)。以上三類個體經營者均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以便依法交納企業(yè)所得稅。
2023 01/3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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