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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2年12月31日前,個人所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w的部分減半征收所得稅,那么如果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w呢?是否仍然享受減半的優(yōu)惠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不,不再享受減半優(yōu)惠。根據(jù)《關于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有關政策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小于或等于1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大于100萬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稅率收稅。因此,超過100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再享受減半優(yōu)惠。
拓展知識: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每月3500元。因此,個人每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其中月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500元則不計稅。
2023 02/0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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