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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支付方是否需要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2/2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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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支付方是否需要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答案是肯定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11條,個人所得稅是要由財政部門實施行政征稅,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支付勞務報酬的單位或單位也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具體情況如下: 一、勞務報酬納入個人所得稅范圍: 1.應當計算扣除項目的勞務報酬。例如:聘用的勞務報酬。 2.無須計算扣除項目的勞務報酬,包括:文聘報酬、報酬績效、津貼、獎金。 二、勞務報酬的代扣代繳義務: 1.勞務報酬應當計算扣除項目的,支付方必須根據(jù)受報酬人的身份信息,扣除其應納稅額。 2.無須計算扣除項目的勞務報酬,支付方在發(fā)放報酬前,應當收集受報酬人的身份信息,計算受報酬人應納稅額,并當期繳納至主管稅務機關。 拓展知識: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10條,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所得、股息所得以及財產(chǎn)租賃所得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范圍。另外,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四十六條,其他收入原則上也應計入個人所得稅范圍,如勞務報酬、離職補償金等。
2023 02/2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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