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自營出口生產(chǎn)企業(y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3%,退稅率為10%。2020年3月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價款200萬元,外購貨物準予抵扣進項稅款26萬元,貨已入庫。當月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100萬元。上期期末留抵稅額3萬元。當月內(nèi)銷貨物銷售額100萬元,銷項稅額13萬元。本月出口貨物銷售折合人民幣200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yè)本期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免、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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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200-100)×(13%-10%)=3(萬元)
(2)應納增值稅額=100×13%-(26-3)-3=-13(萬元)=T
(3)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200-100)×10%=10(萬元)=M
(4)因為M﹤︱T︱,則退M=10萬元
期末留抵稅額=︱T︱-M=13-10=3(萬元)
2023 04/08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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