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求解下列計算題,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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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yè)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qū)、貧困地區(qū)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捐贈扣除限額=50000*30%=15000
偶然所得稅率20%
所以個稅=50000*(1-30%)*20%=7000元
2023 06/15 10:42
84785030
2023 06/15 11:08
實際金額是28000嗎
84785030
2023 06/15 11:08
實際可得金額是28000嗎
wu老師
2023 06/15 11:16
你好,實際可得金額=50000-20000-700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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