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般納稅人企業(yè),采購貨物,沒發(fā)票,對公付款,用途寫什么?



同學您好,一般納稅人企業(yè)采購貨物時,如未獲得發(fā)票,對公付款的用途應清晰注明為“采購貨款”。此舉有助于確保財務記錄的準確性,同時符合稅務申報的要求。
2024 02/28 22:36

84785046 

2024 02/28 22:38
對公付款個人,備注采購貨款,可以嗎?

84785046 

2024 02/28 22:38
這個是不含稅的

84785046 

2024 02/28 22:39
公司法人不想付款,就對公付款供應商

易 老師 

2024 02/28 22:40
對公付款給個人,并在備注中注明“采購貨款”,這種做法在財務上是可以接受的,但需確保該筆款項確實是用于采購貨物,并且與對方有明確的合同或協(xié)議。

84785046 

2024 02/28 22:42
如果我們公司先付款給法人,法人付款供應商個人,那公司付款法人,用途寫什么呢

易 老師 

2024 02/28 22:46
同學您好,如果公司先付款給法人,再由法人支付給供應商個人,公司付款給法人時,用途可以注明為“往來款”或“代付款項”。這樣的標注有助于明確款項的性質和目的,確保雙方財務記錄的準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