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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3月1日,甲公司從活躍市場上購入丙公司股票1 000萬元,并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日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6月末,該股票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甲公司將公允價值變動200萬元計入其他綜合收益。7月1日,甲公司將該股票按當(dāng)日市價出售給乙公司,取得價款1 200萬元。同時與乙公司約定,2023年9月1日將該股票回購,回購價按當(dāng)日股市收盤價計算。甲公司對出售股票的會計處理是:終止確認了該金融資產(chǎn),同時確認留存收益200萬元,為啥是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日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而不是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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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公司將購入的丙公司股票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而不是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這主要取決于公司的投資策略和持有股票的目的。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通常指的是那些公司既打算收取合同本金和利息,又可能賺取價差的債權(quán)類金融資產(chǎn),或者公司直接指定為這種計量方式的股權(quán)類金融資產(chǎn)。這種指定通常反映了公司持有該金融資產(chǎn)的長期意圖,不僅僅是為了短期內(nèi)出售賺取差價。
而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則是指企業(yè)為了近期內(nèi)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等,主要是為了賺取差價。從甲公司的操作來看,雖然最終將股票出售給了乙公司,但又與乙公司約定了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回購該股票,這表明甲公司并非完全出于短期交易的目的持有該股票。
會計處理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所產(chǎn)生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或利得和匯兌損益外,均應(yīng)當(dāng)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而不是當(dāng)期損益。這也與甲公司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并在出售時確認留存收益的處理方式相符。
所以,甲公司選擇將該股票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而不是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主要是基于其持有該股票的長期意圖和會計處理的需要。這樣的指定和處理方式更能反映公司的實際投資策略和持有目的。
2024 04/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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