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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去年23年虧,今年24年1季度贏利,23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用在報24年1季度報企業(yè)稅前匯算嗎?他們有邏輯關系嗎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4 04/0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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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會計師
企業(yè)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和季度預繳申報之間存在邏輯關系。年度匯算清繳是根據(jù)季度預繳申報情況的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處理,實行多退少補的原則。具體來說,年度匯算清繳應補退稅額是通過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再減去四個季度的預交稅額來計算的。而應納稅所得額則是基于利潤總額,加上納稅調整增加額,再減去納稅調整減少額得出的。 即企業(yè)去年(2023年)虧損,而今年(2024年)第一季度盈利,2023年的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并不會直接用于2024年第一季度的稅前匯算。然而,2023年的年度匯算清繳結果和財務狀況可能會影響企業(yè)對今年稅務籌劃和申報的決策和考慮。例如,如果2023年的虧損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用于抵減未來的應納稅所得額,那么企業(yè)在2024年的稅務處理中就需要考慮這一因素。
2024 04/0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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