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居民劉某在境內(nèi)某企業(yè)任職,2023年取得下列收入:( 1 )1-12月每月應從任職企業(yè)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企業(yè)每月按規(guī)定標準為其代繳“三險一金”2500元,從1月開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合計5000元。2 )劉某3月從甲公司取得勞務報酬收入3000元,從乙公司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 3 )6月從丙公司取得勞務報酬收入30000元,從丁公司取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2000元。已知當年取得四項所得時已被支付方足額預扣預繳稅款合計10128元,沒有大病醫(yī)療和減免稅等情況,請為劉某進行綜合所得個稅的匯算清繳。(假設上述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均為不含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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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4 05/29 12:29
暖暖老師
2024 05/29 12:32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16000-2500-5000-5000)*12+3000-800+(2000-800)*70%+30000*0.8+(2000-800)=70240
應交個人所得稅70240*10%-2520=4504
暖暖老師
2024 05/29 12:32
應退個人所得稅計算
10128-4504=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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