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經濟法#請問下:這兩個回購有啥區(qū)別?如果選擇題出股份有限公司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下面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我選不選?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同學!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不適用的情況主要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情形,這在新的《公司法》中有所變化,與舊法關于有限公司場合的規(guī)定相比,股份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刪除了公司合并、分立的情形,并要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依法轉讓或者注銷所收購的股權。,所以對減資、合并不再適用。
2024 06/28 08:46
閱讀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