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經濟法#請問下:這兩個回購有啥區(qū)別?如果選擇題出股份有限公司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下面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我選不選?

84784992| 提問時間:2024 06/28 08:2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小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不適用的情況主要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情形,這在新的《公司法》中有所變化,與舊法關于有限公司場合的規(guī)定相比,股份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刪除了公司合并、分立的情形,并要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依法轉讓或者注銷所收購的股權。,所以對減資、合并不再適用。
2024 06/28 08:46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