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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研發(fā)費用的加計扣除不是應(yīng)該調(diào)減,是應(yīng)納稅暫時性差異,計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為什么老師說是可抵扣呢?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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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提问时间:2022 06/0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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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2022 06/07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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