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是獨立法人A,51%控股公司B,100%控股公司C,目前公司A把B轉讓給C,股權轉讓協議為0元轉讓。B賬面有未分配凈利20萬元,其中A沒有任何關于B公司的分紅決議,請問A納稅申報是否可以根據2014年109公告,企業(yè)所得稅投資收益分紅填0。目前稅務局讓填寫10.2萬元投資收益,但是與股權轉讓協議相背,請問應該如何申報?

lvxuewen88| 提問時間:2024 04/29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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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小天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經濟師,審計師
按照稅務局要求填寫,因為有20萬的未分配利潤,占比51%,投資收益10.2萬,需要調整股權轉讓協議,不能0元轉讓
2024 04/2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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