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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盈利性高中企業(yè)所得稅有什么稅收優(yōu)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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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提供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guī)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按規(guī)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yè)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2024 05/2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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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4 13:58
那老師如果是企業(yè)所得稅有什么稅收優(yōu)惠嗎
宋生老師
2024 05/24 14:00
通過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所得稅前扣除
【享受主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
【優(yōu)惠內容】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享受條件】
1.納稅人通過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捐贈。
2.捐贈為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
【政策依據(j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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