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盟2017經濟師報名通知
摘要:巴彥淖爾盟2017經濟師報名8月10日9:00—8月30日24:00進行,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F(xiàn)場審核時間:2017年8月31日—9月1日(每天8:30—12:00,15:50—18: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9月2日24:00。
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廣大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號)精神,為做好我區(qū)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及其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8月10日9:00—8月30日24:00.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examfront)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tǒng)中相關說明。報名參加中級考試的人員由“經濟技術資格(中級)考試”入口進入;報名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由“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入口進入。
二、資格審核
現(xiàn)場審核時間:2017年8月31日—9月1日(每天8:30—12:00,15:50—18:00)考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報名表(所需材料僅提供原件即可,無需復?。┲潦姓辗罩行?樓6號圓人力資源中心窗口進行資格審查。
以前年度在我區(qū)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專業(yè)不變的無需進行現(xiàn)場審核,可直接報名繳費。以前年度在外?。▍^(qū)、市)參加過該項考試,報考級別或專業(yè)變更以及首次報考的人員均須按要求辦理現(xiàn)場審核。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9月2日24:00
三、考試時間、科目
(一)經濟(中級)考試
2017年11月4日(周六)
上午9:00—11:30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中級)
下午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考試方式:紙筆化考試
(二)經濟(初級)考試
2017年11月5日(周日)
上午9:00—11:00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級)
下午14:00—16:00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考試時長由以往的2.5小時調整為2小時)
考試方式:電子化考試(或稱機考)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五、應試人員須知
(一)經濟(中級)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試結束后收回。由于試卷編排采用“變換卷”方式,應試人員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并按要求正確填涂試卷代碼,未按要求填涂試卷代碼的,將影響考試成績,后果自負。
(二)經濟(初級)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禁止應試人員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應試人員可提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電子化考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qū),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場規(guī)則及操作指南。
(三)考試大綱發(fā)布。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通過互聯(lián)網公開發(fā)布,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fā)布方式有兩種:一是以電子書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上發(fā)布,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可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以網頁形式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發(fā)布,供社會公眾免費瀏覽。
(四)考試結束后還將采取技術手段進行雷同試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六、考區(qū)設置
2017年度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全區(qū)12個盟市及內蒙古大興安嶺林業(yè)管理局所在地共設13個考區(qū)。
七、考試收費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原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的規(guī)定,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費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61元。
巴彥淖爾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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