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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審計理論與實務》知識點:審計計劃階段(6.20)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6/20 11:27:27 字體:

2016年中級審計師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正保會計網校2016年中級審計師考試輔導新課已經開通。以下為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的中級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實務》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知識點】審計計劃階段

1.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審計機關應當根據法定的審計職責和審計管轄范圍,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與內部、社會審計區(qū)別?)

審計機關按照下列步驟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第一步:調查審計需求,初步選擇審計項目;

第二步:對初選審計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確定備選審計項目及其優(yōu)先順序;

第三步:評估審計機關可用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項目,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審計機關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可以采取文字、表格或者兩者相結合的形式。審計機關應當將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下達審計項目組織和實施單位執(zhí)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審計項目組織和實施單位應當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

2.編制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機關業(yè)務部門編制審計工作方案。

審計工作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和重點;審計工作組織安排;審計工作要求。

實施過程中情況的變化,可以申請對審計工作方案的內容進行調整,并按審計機關規(guī)定的程序報批。

審計機關應當定期檢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執(zhí)行情況,評估執(zhí)行效果。審計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向下達審計項目計劃的審計機關報告計劃執(zhí)行情況。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jnjuyue.cn),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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