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請向著目標繼續(xù)努力吧!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趕快打卡學習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吧!
知識點:締約過失責任
1.概念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2.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情形
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當事人泄露或不正當?shù)厥褂迷谟喠⒑贤^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
(4)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3.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區(qū)別
區(qū)別點 | 締約過失責任 | 違約責任 |
責任產生時間 | 合同生效前 | 合同生效后 |
適用范圍 | 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 | 生效合同 |
賠償責任 | 信賴利益的損失 | 可期待利益損失 |
【解釋】信賴利益損失包括所受損失和所失利益,如因締約過失而導致與第三人另訂合同機會喪失的損失
備考中級會計考試比較枯燥,過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觸中級會計考試,很容易被打擊而放棄考試,可以尋求網(wǎng)校的幫助呀!這里有專業(yè)的老師授課解題,有和你一樣目標的考友互相幫助,不再是孤單一人備考!加入正保會計網(wǎng)校>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