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成功=時間+方法,自制力是這個等式的保障。世上無天才,高手都是來自刻苦的練習。而人們往往只看到“牛人”閃耀的成績,忽視其成績背后無比寂寞的勤奮。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在你每天的勤奮練習下,即使是一點點的進步,也一定可以交上滿意的答卷。
內幕交易
1. 內幕信息知情人
(1)發(fā)行人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fā)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于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中國證監(jiān)會工作人員以及由于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fā)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2. 內幕信息
(1)應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理解】對重大事件的界定,關鍵在于該事件是否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因此顯然重大事件均屬于內幕信息。
(2)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注意】減資屬于應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增資僅屬于內幕信息。
(3)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yè)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6)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的收購方案。
3. 行為禁止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因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教材和大綱暫未公布,以上《經濟法》知識點來源于2019,大家可先學習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提前學習和掌握知識點。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