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起航,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中級會計職稱課程答疑板中精選了中級會計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并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關于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知識點 個人獨資企業(yè)(★★)(11年多選;12年單選;14年單選、判斷;17年單選、判斷;18年單選、多選)
(一)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特征
1.投資人對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當企業(yè)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自己個人的全部財產用于清償。
2.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3.個人獨資企業(yè)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yè)承擔。
【鏈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提問:
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對公司或企業(yè)債務承擔什么責任?
回復: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這里公司對外承擔無限責任,股東原則上承擔有限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國有獨資企業(yè)是指企業(yè)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yè)經營管理,國有獨資企業(yè)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