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1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法律行為-分類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9/18 14:13:51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開始吧!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法律行為-分類

分類舉例
1.法律行為的成立需幾方面的意思表示單方法律行為債務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銷、無權代理的追認、遺囑行為
多方法律行為◆合同行為(如贈與合同)
◆決議行為僅需依照規(guī)定的程序或方式作出,并不要求各方的意思表示全部一致。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
2.取得利益是否需要給付對價有償法律行為買賣、租賃、承攬
無償法律行為贈與、無償委托、借用
3.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備法定或約定的形式要式法律行為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fā)合同等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非要式法律行為一般的買賣合同
4.法律行為之間的依存關系主法律行為◆主法律行為可以獨立成立。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主法律行為無效或消滅,從法律行為亦隨之無效或消滅
◆主法律行為履行完畢,并不必然導致從法律行為效力的喪失
◆如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與之相應的擔保合同是從合同
從法律行為

備考中級會計考試比較枯燥,過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觸中級會計考試,很容易被打擊而放棄考試,可以尋求網(wǎng)校的幫助呀!這里有專業(yè)的老師授課解題,有和你一樣目標的考友互相幫助,不再是孤單一人備考!加入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相關推薦: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情分析及2021考情預測

考友聚有料: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場百態(tài)&考試難度分析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尊享無憂班開課啦!還要被落下嘛?

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備考:零基礎、上班族預習建議來啦!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