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想做一件事,就請馬上開始!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預習知識點,馬上開始學習吧!
2024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預習必看知識點:仲裁的適用范圍
【注意】“不適用《仲裁法》”并非不能提請仲裁;“不能提請仲裁”一定不適用《仲裁法》。
(單選題)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的是(?。?。
A.趙某與錢某之間的監(jiān)護糾紛
B.李某與其所任職甲公司的勞動合同糾紛
C.孫某與吳某之間的收養(yǎng)糾紛
D.周某與鄭某之間的擔保合同糾紛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AC,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不能進行仲裁;選項B,勞動合同糾紛可以仲裁,但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不適用《仲裁法》;選項D,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chǎn)糾紛,可以仲裁。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