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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經(jīng)濟法》:無形資產(chǎn)(08.07)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8/07 10:43:54 字體:

  無形資產(chǎn)

  1.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chǎn):

  (1)自行開發(fā)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chǎn);

 ?。?)自創(chuàng)商譽;

  (3)與經(jīng)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chǎn);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chǎn)。

  2.方法: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3.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要求: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yè)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分享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時間努力吧!祝您夢想成真!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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