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對于那些對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了解不深、打算在2020年報考的考生來說,在備考初期,很容易進入迷茫階段:中級經(jīng)濟法在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算是難度比較大的一個科目,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知識點:登記管轄的內(nèi)容出來了,給你吧!
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登記管轄:
《民法總則》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法律另有規(guī)定包括:
(1)20年長期時效期間,“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算。
注:(3)(4)應以滿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為前提。
在不同的民事法律關系中,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不同:
(1)侵權行為所生之債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事實和加害人之時開始計算。其中人身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勢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xiàn),后經(jīng)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2)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計算。
(3)未約定履行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權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開始計算;債權人給予對方寬限期的,則該寬限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
(4)以不作為為義務內(nèi)容之債的訴訟時效,自債權人得知或應當知道債務人作為之時開始計算。
(5)附條件之債的訴訟時效,自該條件成就之日起計算。
(6)附期限之債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到達之日起計算。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三科教材加起來一大摞,對于上班族考生來說,要一邊工作、一邊備考,要消化這一大摞教材,提高備考效率非常重要!所以大家都來加入正保會計網(wǎng)校>
小編溫馨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