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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以下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
納稅人 | 具體情形 | 稅務處理 | 計稅公式 |
一般 納稅人 | 銷售舊貨 | 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 增值稅稅額=含稅售價÷(1+3%)×2%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 |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2009年1月1日之后購進) | 按正常銷售貨物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 銷項稅額=含稅售價÷(1+17%)×17% 或者:銷項稅額=含稅售價÷(1+13%)×13% | |
非固定資產(chǎn) | |||
小規(guī)模 納稅人 | 銷售舊貨 | 依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 增值稅稅額=含稅售價÷(1+3%)×2%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 |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非固定資產(chǎn) | 依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 增值稅稅額=含稅售價÷(1+3%)×3% |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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