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時間越來越緊張了,你準備好了嗎? 以下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級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行為的實質(zhì)有效要件
1.當事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解釋: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界定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①十八周歲“以上(大于等于)”的公民;②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小于)”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①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①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②“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提示:法人組織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在成立時同時產(chǎn)生,到終止時同時消滅。
2.意思表示要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為方便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wǎng)校持續(xù)更新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同時為考生開設了特色班、精品班、實驗班、定制班、移動班不同輔導班次,考生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進行選擇。另外,為配合網(wǎng)校輔導課程特推出2016中級會計職稱夢想成真輔導書,現(xiàn)在訂購,限時尊享7折優(yōu)惠并且購書送價值1500元大禮包(詳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彬彬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