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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xué)員掌握基礎(chǔ)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增值稅的稅率
1.稅率與征收率
一般納稅人 |
基本稅率(17%) |
大部分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wù) |
低稅率(13%) |
(1)糧食、食用植物油; |
|
零稅率 |
納稅人出口貨物 |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征收率為3% |
|
簡易辦法征稅:征收率為2%、3%、4%或6% |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固定資產(chǎn) |
一般納稅人 |
09.1.1前:增值稅=含稅售價÷(1+4%)×4%÷2 |
09.1.1后:增值稅=含稅售價÷(1+17%)×17% |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增值稅=含稅售價÷(1+3%)×2% |
|
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 |
一般納稅人 |
增值稅=含稅售價÷(1+17%)×17%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增值稅=含稅售價÷(1+3%)×3% |
3.銷售舊貨:
(1)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含稅售價÷(1+4%)×4%÷2
(2)小規(guī)模納稅人(P342):增值稅=含稅售價÷(1+3%)×2%
4.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
6%征收率 |
含稅售價÷(1+6%)×6% |
(1)縣級和縣以下小型水力; |
4%征收率 |
含稅售價÷(1+4%)×4% |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 |
5.(新增)自2012年2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chǎn)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chǎn),或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yīng)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的,可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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