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損益是指由于外幣匯率的變動而導致的資產(chǎn)、負債或者所有者權益的折算損益。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損益應當根據(jù)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 折算損益的計算: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損益應當按照資產(chǎn)負債表日的匯率與其初始確認時的匯率之差計算。
2. 處理方法:折算損益應當分別計入當期損益和所有者權益中。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 如果外幣貨幣性項目是資產(chǎn),折算損益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中;
- 如果外幣貨幣性項目是負債,折算損益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中;
- 如果外幣貨幣性項目是所有者權益,折算損益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
3. 折算損益的確認時機:折算損益應當在外幣貨幣性項目發(fā)生變動時確認,同時在資產(chǎn)負債表日進行折算。
需要注意的是,折算損益僅適用于外幣貨幣性項目,非貨幣性項目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此外,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將其按照權益法核算,不計入折算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