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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審核的通知
梅州市報名點考生:
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5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會計專業(yè) 技術中級 資格 |
財務管理 | 100分 | 60分 |
經(jīng)濟法 | |||
中級會計實務 |
如您已達到上一年度合格標準,請按照粵人考函〔2015〕113號文,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10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0753—2128309.
二、提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由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自行下載,A4紙打印,送審時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送審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考生本人,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簽名,考試機構留存
三、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
2.《代辦委托書》
梅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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