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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2023年中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

來源: 江蘇省財政廳 編輯:小兔 2023/05/16 18:00:21 字體:

江蘇2023年中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報名時間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初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7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10日12:00;繳費截至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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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財會〔2023〕33號

各設區(qū)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要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3年9月舉行?,F(xiàn)將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上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中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在江蘇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信息)是判斷其會計工作年限的參考依據(jù)。

二、報名地點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報名所在地包括13個設區(qū)市及常熟、昆山、沭陽等16個行政區(qū)域,各報名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可根據(jù)本地報名情況在轄區(qū)內自主調劑考點,并及時公布。

三、報名費用

依據(jù)蘇價費函〔2011〕30號文件規(guī)定,我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報名費,每人10元。

(二)考試費,每科60元。

四、考試科目和大綱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二)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三)關于考試用書。我省不統(tǒng)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入“考試用書訂購”系統(tǒng)選購或者通過正規(guī)書店購買。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

六、報名時間

我省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荚噲竺袄U費時間從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初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7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10日12:00;繳費截至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七、報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全部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tǒng)中調取。凡當前從事會計工作或者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先登錄“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tǒng)”()進行注冊登記,完成信息采集并通過審核后方可報考。為了確保網上報名有序進行,請報考人員務必于報名系統(tǒng)開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經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報考人員可直接進入網上報名階段。

(二)網上報名

1.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報名系統(tǒng)將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tǒng)中調取報考人員信息,報考人員核實相關信息并補充完善(報考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及地址務必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后期證書郵寄)。

2.上傳照片。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會計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shù)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上傳。照片必須為本人原圖,不能P圖,否則將無法通過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

3.上傳審核資料(原件掃描上傳)。證明材料照片要求jpg格式,照片要求寬大于等于700像素,高大于等于7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0KB。

(1)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對于國(境)外學歷單位審核按照蘇財會函〔2019〕6號文執(zhí)行。

(2)符合中級資格報名具體條件6的,提供相關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掃描件。

(3)屬地證明材料(如單位證明、社保證明、學籍證明、繼續(xù)教育等,不同對象具體要求遵從各地報考通知)。

上一年度參加過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跨省人員除外),無須上傳審核資料,考生注冊后自動審核通過直接進入繳費環(huán)節(jié)(系統(tǒng)自動判斷)。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統(tǒng)一實行網上審核,審核工作截至2023年7月10日15:00結束。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照報名條件做好審核工作,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四)網上繳費

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交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提示:考生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tǒng)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xù)重復操作繳費環(huán)節(jié)),保持繳費(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號暢通,當年切勿注銷賬號。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發(fā)票,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jù)。如忘記打印,后期可下載“蘇服辦”APP,登錄后點擊“江蘇省財政電子票夾”,下載相應的電子票據(jù)。

(五)準考證打印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1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并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八、成績查詢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shù)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如報考人員發(fā)現(xiàn)信息錯誤,在此期間可聯(lián)系報考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修改。

九、證書發(fā)放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因中級資格證書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具體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各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荚嚬芾頇C構只發(fā)放證書,不再發(fā)放《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2023年度中級證書發(fā)放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統(tǒng)一從南京送達至考生本人簽收。

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成績合格單或者向省財政廳申請資格登記表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十、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堅持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及時公布本考區(qū)的咨詢電話或電子信箱,及時解答考生疑問,確保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2023年10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2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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