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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練習題:締約過失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4/03 11:36:14 字體:

想要在2020年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當中順利通過,一定離不開學習、復習和練習。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練習題,每天多學一點點,考試更從容!

甲、乙兩公司擬簽訂關于A商品的買賣合同,在簽訂過程中,甲公司故意隱瞞了提供的A商品是贗品的關鍵事實,后經(jīng)乙公司調(diào)查才發(fā)現(xiàn),給乙公司造成損失60萬元,導致合同無法訂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甲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

C.乙公司自行承擔損失

D.甲公司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經(jīng)成立。本題中合同未成立,甲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點評】注意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的區(qū)別。(1)違約責任是合同責任,需要有合法有效合同為前提;而締約過失責任屬于非合同責任,其承擔的前提是因為一方當事人的過失而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受害人不能依合同請求損害賠償時的情形。(2)締約過失責任一般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違約金責任的承擔方式有:支付違約金;支付賠償金;強制履行;支付價金及逾期利息;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3)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過錯責任。

經(jīng)濟法如何學?

學習經(jīng)濟法時,我們需要構(gòu)建知識框架,形成完善的知識體系,思維導圖就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手段。利用思維導圖,將各個知識點建立起框架,幫助我們進行記憶。思維導圖可以幫我們更好地梳理經(jīng)濟法中繁雜的考點,進行歸納總結(jié),理清學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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