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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保險法》的規(guī)定,保險人對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未作提示或未明確說明的,該免責條款( )。
A.不產(chǎn)生效力
B.效力待定
C.可撤銷
D.可變更
對保險人的免責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投保人說明,未作提示或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chǎn)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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