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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重整計劃的制定
1.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yè)事務的,由債務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管理人負責管理財產和營業(yè)事務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計劃草案。
2.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債權人、股東、戰(zhàn)略投資人等利害關系人也可以制作重整計劃草案,提交給債務人或管理人。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
3.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zhèn)鶆杖似飘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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