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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反壟斷民事訴訟
與普通民事訴訟相比,反壟斷民事訴訟在原告資格、管轄、舉證責任、訴訟時效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為此,《反壟斷司法解釋》對有關問題進行了釋明。
1.原告資格
因壟斷行為受到損失以及因合同內容、行業(yè)協(xié)會的章程等違反反壟斷法而發(fā)生爭議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壟斷民事訴訟。
2.民事訴訟與行政執(zhí)法的關系
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在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處理決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專家在訴訟中的作用
?。?)專家出庭就專門問題進行說明。在反壟斷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一至二名具有相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
?。?)專家出具市場調查或者經濟分析報告。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委托專業(yè)機構或者專業(yè)人員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作出市場調查或者經濟分析報告。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作出市場調查或者經濟分析報告的專家的產生有兩個途徑:一是經人民法院同意,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二是經當事人申請或因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
4.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的起算。因壟斷行為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侵害之日起計算。
【相關考點】《民法通則》規(guī)定,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開始計算。
(2)訴訟時效的中斷。原告向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舉報被訴壟斷行為的,訴訟時效從舉報之日起中斷。
?、俜磯艛鄨?zhí)法機構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決定終止調查的,訴訟期間從原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終止調查之日起重新計算。②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調查后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原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處理決定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計算。
?。?)持續(xù)性壟斷行為的訴訟時效抗辯。原告起訴時被訴壟斷行為已經持續(xù)超過2年,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損害賠償應當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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