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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會《經濟法》知識點:贈與合同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3/31 15:05:27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贈與合同

  1.贈與合同屬于單務、無償、諾成合同

  2.贈與人的義務

  (1)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的財產有瑕疵或者保證贈與的財產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贈與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4.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

 ?、賴乐厍趾浥c人或其近親屬;

 ?、趯浥c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鄄宦男匈浥c合同約定的義務。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注冊會計師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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