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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會《經濟法》復習資料:會議通知時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7/13 17:01:12 字體: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學習中的遇到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學習中遇到問題,可以去網校論壇討論或去所報課程答疑板提問。

  知識點:會議通知時間

企業(yè) 
會議類型 
通知時間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董事會、監(jiān)事會  除《公司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  1.創(chuàng)立大會:發(fā)起人應當在創(chuàng)立大會召開15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2.定期會議: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
3.臨時會議: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
4.發(fā)行無記名股票:會議召開30日前公告 
董事會  1.定期會議: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jiān)事
2.臨時會議: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監(jiān)事會  除《公司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企業(yè)破產法中債權人會議:管理人應當提前15日通知已知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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