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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對業(yè)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8/06 14:22:28 字體: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考點:對業(yè)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本考點屬于《審計》第二十章會計師事務所業(yè)務質量控制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對業(yè)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屬于客觀題和簡答題的常設考點。

  【主要考點】對業(yè)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業(yè)務質量的最終責任人——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對質量控制制度承擔最終責任。

  受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委派承擔質量控制制度運作責任的人員,應當具有足夠、適當的經驗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權限以履行其責任。

  相關鏈接:201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第二十章主要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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