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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積月累的知識點積累是備考的基石,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以下是網校依據2016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會計》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第十章 所有者權益
知識點:收益和庫存股
1.利息、股利、利得或損失的處理
(1)金融工具屬于金融負債的,相關利息、股利、利得或損失,以及贖回或再融資產生的利得或損失等,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金融工具屬于權益工具的,其發(fā)行(含再融資)、回購、出售或注銷時,發(fā)行方應當作為權益的變動處理;發(fā)行方不應當確認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發(fā)行方對權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應作利潤分配處理,發(fā)放的股票股利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
與權益性交易相關的交易費用應當從權益中扣減。只有那些可直接歸屬于發(fā)行新的權益工具或者購買此前已經發(fā)行在外的權益工具的增量費用才是與權益交易相關的費用。已發(fā)行的股份上市流通相關費用,不得計入權益。
利息、股利、利得或損失的會計處理原則同樣也適用于復合金融工具,任何與負債成分相關的利息、股利、利得或損失應計入損益,任何與權益成分相關的利息、股利、利得或損失應計入權益。發(fā)行復合金融工具發(fā)生的交易費用,也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占總發(fā)行價款的比例進行分攤。復合金融工具的會計核算本章不再介紹,參見負債章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算。
2.庫存股
回購自身權益工具(庫存股)支付的對價和交易費用,應當減少所有者權益,不得確認金融資產。庫存股可由企業(yè)自身購回和持有,也可由集團合并范圍內的其他成員購回和持有。其他成員包括子公司,但是不包括集團的聯營和合營企業(yè)。此外,如果企業(yè)是替他人持有自身的權益工具,例如金融機構作為代理人代其客戶持有該金融機構自身的股票,那么所持有的這些股票不是金融機構自身的資產,也不屬于庫存股。
如果企業(yè)持有庫存股之后又將其重新出售,反映的是不同所有者之間的轉讓,而非企業(yè)本身的利得或損失,因此,無論這些庫存股的公允價值如何波動,企業(yè)應直接將支付或收取的任何對價在權益中確認,而不產生任何損益影響。
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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