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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納稅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7/23 10:21:11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cpa考試,網(wǎng)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納稅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nèi)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nèi)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nèi)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規(guī)定執(zhí)行。

  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僅適用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其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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