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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點:獎勵積分業(yè)務的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7/03 16:02:34 字體: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考點:獎勵積分業(yè)務的處理。本考點屬于《會計》第十一章的內容。

  【內容導航】

  1.授予時的處理

  2.兌換時的處理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

  【主要考點】獎勵積分業(yè)務的處理

 ?。?)授予時:應當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本次商品銷售或勞務提供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配,將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收入,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確認為遞延收益。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為單獨銷售可取得的金額。

 ?。?)兌換時:獲得獎勵積分的客戶滿足條件時有權取得授予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在客戶兌換獎勵積分時,授予企業(yè)應將原計入遞延收益的與所兌換積分相關的部分確認為收入:

  收入=被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數額/預期將兌換用于換取獎勵的積分總數×遞延收益余額

  相關鏈接:2015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第十一章主要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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