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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的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9/18 14:31:40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中華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不得或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的規(guī)定

項目  具體情形  稅務處理 
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1.無法認證  稅務機關退還原件,購買方可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專用發(fā)票 
2.納稅人識別
號認證不符 
3.專用發(fā)票代碼、
號碼認證不符 
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1.重復認證  稅務機關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2.密文有誤 
3.認證不符 
4.列為失控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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