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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會考試《稅法》預習: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2/14 11:07:22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一)直接對外銷售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三種計稅方法  計稅依據(jù)  適用范圍  計稅公式 
1.從價定率計稅  銷售額  除列舉項目之外的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計稅  銷售數(shù)量  列舉3種:啤酒、黃酒、成品油  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3.復合計稅  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  列舉2種:白酒、卷煙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二)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用于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不繳納消費稅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俦酒髽I(yè)連續(xù)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谠诮üこ?、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

 ?、垧佡洝①澲?、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3.組成計稅價格及稅額計算:

  按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售價計稅;無同類消費品售價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組價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有幾種適用情況:

 ?。?)對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2)對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從量征收與售價或組價無關;增值稅需組價時,組價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按增值稅法中規(guī)定的10%確定,組價中應含消費稅稅金。

  (3)對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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