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會計準則,公允價值是指在交易當事人之間進行的充分、公正的市場交易中,資產或負債的交易價格。對于公允價值的初始計量,一般情況下是在交易發(fā)生時進行確定的。
然而,根據(jù)具體情況,公允價值的初始計量是否需要定期重新計量可能存在差異。以下是一些常見情況:
1. 長期投資:對于長期投資,公允價值通常不需要定期重新計量,除非有發(fā)生重大事件或變化的情況。
2. 金融工具:對于金融工具,如股票、債券等,公允價值通常會隨市場價格的變動而變動。因此,這些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通常需要定期重新計量。
3. 不動產、設備等長期資產:對于不動產、設備等長期資產,其公允價值通常不會隨市場價格的變動而變動,因此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定期重新計量。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需要定期重新計量,會計準則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中披露公允價值信息,以提供給用戶有關資產和負債公允價值的相關信息。此外,如果發(fā)生重大事件或變化,可能需要重新評估公允價值,并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披露。
總之,公允價值的初始計量是否需要定期重新計量取決于具體情況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并確保相關披露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