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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稅法》每日一練: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12.12)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Katie 2021/12/12 09:48:53 字體:

業(yè)精于勤荒于嬉,為了幫助廣大學員更好的備戰(zhàn)202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掌握相應知識點,正保會計網校在此精選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的每日一練供學員參考,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單選題

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的下列支出,在計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扣除的是(?。?。

A、為業(yè)主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 

B、非廣告性贊助支出 

C、為業(yè)主購買的商業(yè)保險 

D、支付給業(yè)主的工資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選項B,非廣告性贊助支出屬于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因此不可以稅前扣除;選項C,為業(yè)主購買的商業(yè)保險,不得稅前扣除;選項D,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點評】本題考核的是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關于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問題,同學們還需要關注以下內容:
1.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2.個體工商戶與企業(yè)聯營而分得的利潤,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稅。
3.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取得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所得,應按規(guī)定分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4.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的工資在稅前不允許扣除,業(yè)主費用扣除標準為60000元/年。
5.個體工商戶向當地工會組織撥繳的工會經費、實際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的2%、14%、2.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yè)主本人向當地工會組織繳納的工會經費、實際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在2%、14%、2.5%的比例內據實扣除。
6.個體工商戶代其從業(yè)人員或者他人負擔的稅款,不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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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業(yè)點評,每周根據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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