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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會《經濟法》練習題:收購要約的期限(7.23)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7/23 14:00:37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單選題

  收購人以要約收購方式收購上市公司,在依照規(guī)定報送有關收購報告書并公告收購要約后,即可在收購要約的期限內實施收購。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該收購要約的期限為不得少于( ),并不得超過(?。?/p>

  A、15日 60日

  B、30日 60日

  C、10日 30日

  D、20日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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