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注會習題: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牧童 2019/11/05 10:40:38 字體:

你為拿下注冊會計師證書做出來多少努力?作為一個會計人,從進入行業(yè)的第一天起,就應該清楚地知道,如果想要在工作上有更好的發(fā)展前景和更優(yōu)渥的收入報酬,只有注冊會計師!注冊證書是所有會計人無可撼動的職場砝碼。正保會計網校在此精選了2020年注會《經濟法》科目的練習題供學員參考,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注會精選習題

多選題            

     小王和張某是朋友,共有一臺挖掘機,但沒有約定共有方式、共有份額,也不能確定各自的出資額,該挖掘機出租給李某使用,小王未告知張某,便將挖掘機賣給不知情的方某,且方某支付了合理對價,買賣完成后挖掘機仍然由李某繼續(xù)使用。則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小王和張某對挖掘機的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

B、小王出賣挖掘機應當取得張某的同意

C、張某對小王出賣挖掘機的行為可以追認

D、方某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挖掘機的所有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
【解析】

小王和張某未約定共有方式,由于兩人不具有家庭關系,視為按份共有,不能確定出資額,則視為等額享有;選項A錯誤。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選項B正確。小王在沒有征得張某的同意的情況下將挖掘機進行出賣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張某對小王的行為可以予以追認;選項C正確。挖掘機沒有交付,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條件,因此方某不能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挖掘機的所有權。

2019年注會考試已結束,準備備考2020年的你,先來了解一下注冊會計師考試百態(tài)吧,為更好的備考2020年注會考試,點擊了解百態(tài)詳情>>

相關鏈接:

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題精選匯總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