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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提示付款期限(五十一)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長夢千秋 2019/10/08 09:36:46 字體:

這個世界總是相對公平,肯下功夫肯用心的人總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應對考試我們需要日積月累的沉淀,同樣也需要良好的狀態(tài)和心態(tài)。以下是正保會計網校根據(jù)學員答題情況,精選上一周《經濟法》科目易錯題并配以教師講解。你中招了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注會易錯題

【單選題】     

         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6個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據(jù)規(guī)定,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為出票日起2個月。

點評:本題屬于記憶性的考點,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guī)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個月。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我們會盡量為大家準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練習題目,也希望廣大學員能夠通過閱讀教材,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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