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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易錯題解析:公司財務會計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1/12 14:48:47 字體:

注冊會計師易錯題專家點評

  單選題: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貿(mào)有限公司,約定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資。甲、乙繳足了出資,丙僅實繳30萬元。公司章程對于紅利分配沒有特別約定。當年年底公司進行分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紅

B.應按實繳注冊資本80萬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分紅

C.由于丙違反出資義務,其他股東可通過決議取消其當年分紅資格

D.丙有權按50%的比例分紅,但應當承擔未足額出資的違約責任

【題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股東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據(jù)此可知,本題應按照實繳注冊資本80萬元,由三名股東按照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分紅,且丙應當承擔未足額出資的違約責任。

點評:本題考核公司財務會計。注意股東分紅,首先看公司章程或全體股東是否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是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2017年注冊會計師的備考已經(jīng)開始,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wǎng)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我們會盡量為大家準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練習題目,也希望廣大學員能夠通過閱讀教材,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相關鏈接:2017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易錯題寶典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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