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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預學習筆記:不得稅前扣除項目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2/12 16:44:51 字體:

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預學習筆記:不得稅前扣除項目

2015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拉開序幕!正保會計網校很多考友已經開始著手預學習了,一直以來一些學習積極的考友會把自己每天的學習筆記貼在網校注稅論壇版塊,以便每天監(jiān)督自己學習,同時也可以與廣大志同道合的朋友們一起討論,共同進步。以下是學友“kuaiji5976”注冊稅務師《稅法二》考試科目的學習筆記:

    企業(yè)所得稅不得扣除的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guī),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罰金和被沒收財物。

  6、贊助支出,是指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yè)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yè)內營業(yè)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yè)內營業(yè)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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