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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答疑精華: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6/03/11 11:11:11 字體:

【試題內(nèi)容】

王某在某公司舉辦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一輛小轎車,舉辦公司開具的銷售發(fā)票金額為58000元。王某申報納稅時,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guān)審核,國家稅務局核定該車型的最低計稅價格為63200元。則王某應繳納車輛購置稅( )元。

A.5800

B.6320

C.6230

D.5320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受贈使用、獲獎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凡不能取得該型車輛的購置價格,或者低于最低計稅價格的,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計算征收車輛購置稅。

則王某應繳納車輛購置稅=63200×10%=6320(元)

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guān)于《稅法一》第七章“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提出的相關(guān)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稅務師: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

  詳細問題描述:

總結(jié)下哪些用最低計稅價格?

答疑老師回復:

1.對于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使用最低計稅價格計稅。(直接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2.若是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申報計稅價格高于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那么,

(1)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2)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關(guān)稅完稅價格+關(guān)稅+消費稅”計稅。使用該價格的憑證為:統(tǒng)一發(fā)票(發(fā)票聯(lián)和報稅聯(lián))或者其他有效憑證、《海關(guān)進口關(guān)稅專用繳款書》、《海關(guān)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者海關(guān)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不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3.對于納稅人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guān)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參照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4.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有權(quán)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無最低計稅價格參照,只有在有效價格證明明顯偏低的情況下,主管局才進行核定,否則使用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計稅)

5.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號第九條要求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使用有效價格證明,不使用最低計稅價格)

6.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按原計稅價格計算后計稅)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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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m.jnjuyue.cn),不得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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